“公积金贷款收紧”侵犯民生基本权利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相性和保障性。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及在职单位缴存组成,归个人所有,是当前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也可以讲,从某种角度来看,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公民的一种法律保障,是法律上规定的公民特例权利,支持及满足公民基本住房需求。
2013年新年伊始,媒体报道传出国内多地城市开始收紧住房公积金政策,并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此举在依然调控的楼市中,引发甚为“强烈”的恐慌,以及引发市场对楼市调控再度加码的猜测。2012年下半年,国内数十城市实施松绑公积金政策,恰与当前的“收紧”形成巨大反差。特别是旧年下半年楼市成交反弹明显,在此次各地欲再度收紧住房公积金政策,使本已导致购房者的恐慌情绪再度加重及蔓延。
调控三年多的楼市,事实上已经经不起折腾,开发贷款银根抽紧、抑制房价、提高首付的多项调控已经让楼市元气大伤,投机绝迹于楼市,投资也几近渺茫,楼市也已逐渐形成以自住为主、刚需性需求为主的市场。楼市房价,也在调控的严厉手段之下回归平缓,楼市“暴利”成为过去式。“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三年调控为此作出了明显刻划。
2010年调控前,在楼市高房价的肆虐之下,即使有公积金贷款,绝大多数购房人也无法解决住房问题。而在通过购房的商业按揭途径,为银行、地方政府、房产商这个利益链创造了巨大的利润空间。调控之后,楼市及房价在趋向理性的时候,真正楼市刚性需求逐渐回归,此时,作为民生权利,作为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公积金制度,原本应该最大限度地倾向购房者,但是,传媒爆出多地收紧公积金贷款,与楼市反映民生刚需的购房需求背道而驰,使原本形成国家法律的东西,一些主管部门、一些地方政府可以恣意妄为地置法律于不顾,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侵害民生权利、剥夺民生需求,这便无异于剥夺民生基本住房需求,人为制造民生矛盾。
报载包括江苏昆山、浙江金华、广东东莞、四川成都等地已铁板钉钉收紧公积金政策。有地方官员称,因近段时期楼市成交迎来一波高潮,特别是2012年四季度以来,成交持续放大,导致公积金贷款申请量过大,供不应求,不得不进行调整。呜呼,成交量放大也可以成为收紧公积金贷款的一种理由,不免太过牵强。楼市成交放大,说明调控之后,房价下跌,成为楼市刚性需求、改善需求的最佳时机,作为法律制度,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本应保障民生基本住房需求,大力提供和想方设法解决居民公积金贷款问题,切实体现住房分配的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保障公民权益。住房公积金收紧,人为制造楼市恐慌气氛。中央倡导楼市有序健康发展,当楼市房价步入理性时期,刚需和改善型需求正常入市,从地方政府角度应加强以鼓励,而不是设置人为障碍、人为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人为引发恐慌。
十八大以来,中央决定加快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转型发展,国内整体楼市正趋向回暖,在高房价被遏制、限购继续的前提下,房产商也正在趋向理性。而刚需和改善购房者,公积金贷款是当前入市名正言顺的权益体现,作为地方政府,又有什么权利阻碍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权利剥夺民生权利?有什么权利超越国家法律?满足公民基本住房需求,是楼市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法律保障的民生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公积金贷款收紧”可以休矣!
2013年新年伊始,媒体报道传出国内多地城市开始收紧住房公积金政策,并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此举在依然调控的楼市中,引发甚为“强烈”的恐慌,以及引发市场对楼市调控再度加码的猜测。2012年下半年,国内数十城市实施松绑公积金政策,恰与当前的“收紧”形成巨大反差。特别是旧年下半年楼市成交反弹明显,在此次各地欲再度收紧住房公积金政策,使本已导致购房者的恐慌情绪再度加重及蔓延。
调控三年多的楼市,事实上已经经不起折腾,开发贷款银根抽紧、抑制房价、提高首付的多项调控已经让楼市元气大伤,投机绝迹于楼市,投资也几近渺茫,楼市也已逐渐形成以自住为主、刚需性需求为主的市场。楼市房价,也在调控的严厉手段之下回归平缓,楼市“暴利”成为过去式。“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三年调控为此作出了明显刻划。
2010年调控前,在楼市高房价的肆虐之下,即使有公积金贷款,绝大多数购房人也无法解决住房问题。而在通过购房的商业按揭途径,为银行、地方政府、房产商这个利益链创造了巨大的利润空间。调控之后,楼市及房价在趋向理性的时候,真正楼市刚性需求逐渐回归,此时,作为民生权利,作为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公积金制度,原本应该最大限度地倾向购房者,但是,传媒爆出多地收紧公积金贷款,与楼市反映民生刚需的购房需求背道而驰,使原本形成国家法律的东西,一些主管部门、一些地方政府可以恣意妄为地置法律于不顾,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侵害民生权利、剥夺民生需求,这便无异于剥夺民生基本住房需求,人为制造民生矛盾。
报载包括江苏昆山、浙江金华、广东东莞、四川成都等地已铁板钉钉收紧公积金政策。有地方官员称,因近段时期楼市成交迎来一波高潮,特别是2012年四季度以来,成交持续放大,导致公积金贷款申请量过大,供不应求,不得不进行调整。呜呼,成交量放大也可以成为收紧公积金贷款的一种理由,不免太过牵强。楼市成交放大,说明调控之后,房价下跌,成为楼市刚性需求、改善需求的最佳时机,作为法律制度,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本应保障民生基本住房需求,大力提供和想方设法解决居民公积金贷款问题,切实体现住房分配的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保障公民权益。住房公积金收紧,人为制造楼市恐慌气氛。中央倡导楼市有序健康发展,当楼市房价步入理性时期,刚需和改善型需求正常入市,从地方政府角度应加强以鼓励,而不是设置人为障碍、人为收紧公积金贷款政策、人为引发恐慌。
十八大以来,中央决定加快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转型发展,国内整体楼市正趋向回暖,在高房价被遏制、限购继续的前提下,房产商也正在趋向理性。而刚需和改善购房者,公积金贷款是当前入市名正言顺的权益体现,作为地方政府,又有什么权利阻碍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权利剥夺民生权利?有什么权利超越国家法律?满足公民基本住房需求,是楼市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法律保障的民生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公积金贷款收紧”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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