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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栋江景高楼叫停需赔30亿?

发布时间:2013-2-26 13:05:00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字体:

海珠半岛花园三期拟在珠江边建3栋40多层高达140多米的高楼,将严重影响这一地区景观。然而,如果要完全叫停该项目政府需赔偿30亿元。本月初召开的广州市规委会上,规委会同意按历史批复继续实施建设。在昨日的广州市规划局接访活动中,该小区业主抖出“猛料”:该小区的一二期商品房总建筑面积早已超过当初的总规划面积,市政府根本无需赔偿一分钱,发展商也不能再盖楼了。

对此,广州市规划局表示,该局已派专人抓紧核实此事,并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业主代表▶▶总建筑面积早已超标

海珠半岛花园小区目前建有一、二期共9栋商品楼。今年2月1日,市规委会审议该项目三期的相关规划,同意发展商广州市东迅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建设三期ABC三栋高层临江商品楼。昨日,4位业主代表携业主公开信来到市规划局信访,对三期的建设提出坚决反对。业主代表反映,半岛花园现状的建筑面积已经超出原批准的总规划,在原建筑面积和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再建三期属于“违法开发”。

据业主代表介绍,根据穗规办【2004】59号文及1994年规批字第211号总体规划图,海珠半岛花园小区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为28.1393万平方米,然而,目前已完成开发竣工的一、二期,根据广州市国土局测绘所测出的商品房住宅实际面积已达28.7133万平方米。

业主代表认为,因发展商早已完成甚至超出总规划批准的开发面积,不存在政府赔偿问题,市政府批准发展商建设三期住宅楼属于违法行政。“这已不仅仅是遮挡楼盘某单元江景的问题。”业主代表说,2006年1月,市规划局就此问题召开过听证会,业主方面已经提交了所有材料,“但当时的听证会上,市规划局也没有就建筑面积问题给出明确答复,只是表示不会随便审批。现在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批建该项目,令人费解。”

“这个楼盘属于超规划开发,虽然批的是12栋,已经建了9栋,但建的9栋全部比原来规划超宽、超高了,商品房的总建筑面积早已超标,自2004年以来我们业主一直对违规建设持反对意见。”业主代表表示,如果再建三期,则属于进一步的违建。

规委会▶▶有8万m2剩余建筑面积

据了解,海珠半岛花园三期的背景十分复杂:早在1994年,市规划局同意整个小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1997年批准一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2004年已建成9栋商业住宅楼并投入使用,剩余可建住宅面积84291平方米。2001年批准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年因滨江东路和沿江步行路扩建需要,政府要求第三期建设暂停,并要求调整设计。2006年,经多次修改方案,市规划局再次批准了第三期部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7年,因一二期业主投诉,认为调整后的方案遮挡了旧业主临江视线,为此,市规划局发函暂缓该项目施工,并提出优化设计要求。

在2月1日召开的规委会上公布的消息是:2009年,经多次修改,建设单位提交了优化方案,市规划局经研究并向分管市领导专题报告后核发了第三期中B、C栋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2栋43层建筑,面积49828平方米。目前,A栋审定方案为42层,高142米,规划中的B、C栋建筑已经开工,并建到15层高。

规划部门估算,如完全停建政府将需要赔偿约30亿元。规委会决议,鉴于项目历史批复文件合法有效,且项目自2001年以来配合政府城市建设要求多次停工并修改设计,“本着依法行政的宗旨,同意按历史批复继续实施建设。”

市规划局▶▶已派专人抓紧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