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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区刚毕业大中专生 可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13-2-27 15:34:00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字体:

2013年清远市区公租房保障条件再放宽。据今年1月初公布的《关于公布2013年度清远市区公共租赁租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新增加准入条件:2008年至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保障房,此外,符合各项条件且达到25岁的单身人士也可申请公租房。

大中专毕业生申请不限户籍

《通告》规定,申请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及条件为,城镇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900元以下,家庭无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含13)平方米。

这次新规最大亮点是:“2008年至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不限户籍,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在职无房单身人士。”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相关人士介绍,准入条件放宽到大中专毕业生,有引进和留住中高等素质人才含义,不过,目前大学生申请人不多,目前只有10来人。

满足相关规定条件且达到25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申请,而此前则要求达到35周岁的单身人士。

新规申请人家庭资产审核更严

此次公布的准入条件中,对申请人及其家庭资产审核也有了明确规定,内容包括银行存款、土地、房产、汽车、投资类资产、收藏品等。

规定要求拥有资产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纳税证明)以供查阅,同时申请人需书面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包括申请人银行存款在内的所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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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由清远市政府投资兴建的公租房位于东城,2010年已经有144户入住。2011年又开始兴建,规划总共968户,预计2015年底全部交付使用,目前首期B1栋306套预计今年七八月可交楼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