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斥巨资给小三买房妻子起诉分割婚内财产
丈夫另结新欢,还出资购房与“小三”筑爱巢,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丈夫却拒不出庭应诉,妻子无奈另行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双方婚内财产。近日,徐汇区法院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银行存款9.8万元以及股票折价款80万元。
郑女士和林先生都是浙江人,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林先生是私营业主,企业经营红火。据郑女士说,2001年林先生有了外遇,对方是同村一名姓吴的女子。2003年,林先生在上海购置了一套房屋,夫妻俩带着孩子一起搬到上海。她没想到,吴某也紧随他们来到上海,并在此后为林先生生育了子女。2011年3月起,林先生索性搬去和吴某同住不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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