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肆意制裁我企业和个人
媒体援引美方数据称“中国超美成最大贸易国”
我商务部:坚决反对这种单边主义行径
中国欢庆农历蛇年之际,大洋彼岸却传来中国公司在美国蒙冤的消息。美国国务院网站11日正式宣布,根据其《伊朗、朝鲜、叙利亚防扩散法》及相关国内政令,将四家中国企业和一名中国个人列入制裁名单。
这远非美国首次对中国公司砌造政治墙和歧视墙。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不时借各种理由,依照其国内法,批评、指责甚至“惩罚”与美国单方面制裁国家做生意的中国公司,试图把美国的单方面制裁国际化。去年1月,美国决定制裁中国油企珠海振戎公司便是一例。中方当时并没有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却遭美方无理指责和不公正对待。
遭遇美国政治墙的国家远不止中国。此次,除中国外,白俄罗斯、伊朗、苏丹、叙利亚、委内瑞拉等国也有企业或个人名列制裁名单上。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3日表示,美国国务院不负责任地对中国企业和个人实施制裁,且不提供任何证据,这种肆意的单边主义作法已多次发生。美方行径损害中国企业利益,扰乱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不利于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沈丹阳表示,中方一贯主张,各国在处理国际经贸问题时,应基于准确的事实,按国际规则行事。他说,我们要求美方纠正错误作法,为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商务部回应:统计口径不同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13日就“2012年中国贸易总额首次超过美国”一事接受采访时表示,媒体所报道的中美两国货物贸易数据统计口径不同。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日媒体报道中的美方数据援用了“美国商务部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美国商务部同时还公布了其出口以船边交货价(与离岸价接近)、进口以到岸价统计的2012年货物贸易数据,为38824亿美元。往年世界贸易组织公布各国贸易数据时采用的是美国此统计口径数据。
而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12年中国货物贸易额为38667.6亿美元,统计口径是出口以离岸价、进口以到岸价计算,与世贸组织采用的统计口径一致。
该负责人说,若按照世贸组织的统计口径,我国2012年货物贸易额应比美国少156.4亿美元。
他表示,世贸组织将于今年2月底或3月初公布最终世界各国贸易额数据及排名,2012年中美货物贸易额差距届时即可确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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