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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啤广州总部17.4万平土地被收储 获补偿23亿

发布时间:2013-11-26 17:41:00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 【字体:

  观点地产网讯:

  11月26日下午,广州珠江啤酒(002461,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该公司已按广州(楼盘)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分步分批推进总部搬迁工作,并就总部土地处置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商。

  资料显示,珠啤广州总部位于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地处广州新中轴线,紧靠珠江南岸,占地面积24.29万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及广州市的有关政策要求,在上述区域进行工业生产已不适合城市发展要求。

  近日,珠啤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就广州总部土地处置达成一致意见:珠啤自留用地6.91万平方米,剩余17.38万平方米土地纳入政府储备;广州人民市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政策征收该公司土地17.38万平方米,并给予总补偿金额22.98亿元;分批交地,分期付款。

  其中,收储的17.38万平米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地块上房产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现状为厂房。2013年9月30日,该土地及房产账面净值3.74亿元。而22.98亿的补偿款,则包含了被收回地块的土地补偿、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设备搬迁补偿、人员遣散安置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及土地整理修复等费用。

  在协议签订生效后,且获得广州市发改委关于本项目立项及资金计划批复30个工作日内,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向珠啤支付首期补偿款10亿元。珠啤在收取首期补偿款的同时,须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移交因本次土地收储涉及的需要注销或注记的房产证。

  珠啤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交付第一期土地41957.52平方米。在双方签订第一期土地移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须向公司支付第二期补偿款3.788亿元。

  在2015年6月30日前,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交付第二期土地10683.18平方米。在双方签订第二期土地移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须向公司支付第三期补偿款2.298亿元。

  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交付第三期土地121199.92平方米。在双方签订第三期土地移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须向公司支付第三期补偿款4.596亿元。

  在珠啤完成土壤修复并取得相关专业机构鉴定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向公司支付补偿款1.149亿元。

  在珠啤完成本次收储涉及的土地范围内所有管线迁移后30个工作日内,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其代表机构)向公司支付补偿款0.9192亿元。

  剩余1%补偿款(即人民币0.2298亿元),在本次收储涉及土地重新开发使用后,双方根据土地整理修复费用实际发生情况,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支付。但最迟不得超过2018年6月30日支付。

  珠啤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该公司广州总部产能搬迁工程进展,促进该公司转型升级;可改善该公司现金流及降低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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