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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开展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2-22 16:36:00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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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的精神,提高村庄规划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决定开展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并下发通知就做好2013年全国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村庄规划照搬城市规划模式、脱离农村实际、指导性和实施性较差等问题普遍存在。

  住建部表示,此次开展全国村庄规划试点,旨在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村庄规划理念,创新和改进村庄规划方法,形成一批有示范意义的优秀村庄规划范例,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增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

  住建部通知明确,试点村庄原则上为行政村;已安排村庄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公共设施建设等近期实施项目;当地政府重视;村干部带头作用强,村民参与积极性高;交通相对方便。

  同时,还特别强调,迁建、撤并的村庄以及在城镇规划区外建设的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能作为试点村庄。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推荐2~3个试点村庄候选,住房城乡建设部择优选择,原则上按一省一个确定试点村庄。试点村庄的规划内容包括村域发展与控制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田园风光及特色风貌保护规划、村民住宅设计及规划指引。

  而对于村庄规划的编制方法,住建部也明确提出六点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以整治为主,要尊重既有村庄格局,尊重村庄与自然环境及农业生产之间的依存关系,防止盲目规划新村,不搞大拆大建。同时,要重点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保护和体现农村历史文化、地区和民族以及乡村风貌特色,防止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住建部将按每个试点村庄10万元对规划编制单位予以补助,并将组织对试点村庄进行验收、评审,优秀的村庄规划将被确定为全国示范,对规划编制单位和认真组织协调的相关单位给予少量资金奖励。

  还有通知强调,有关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13年3月15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上报所推荐的试点村庄和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4月15日前上报村庄规划试点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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