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新湖房产拟为海宁绿城新湖提供以人民币15,000万元额度为限的经济担保,为其贷款提供信用保证。该担保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
担保的期限为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到期日在2015年6月29日之前的融资。
新湖房产和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房产”)为海宁绿城新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及其利息、费用。根据各自股权比例,新湖房产提供担保金额为1.5亿,绿城房产提供担保金额为1.5亿。
本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关联董事林俊波、赵伟卿、潘孝娜、虞迪锋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新湖中宝(600208,股吧):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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