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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街坊轮候公租房期间停发补贴 今年8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3-6-26 7:57:44 来源:信息时报 【字体: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印发实施,建设街相关部门正在接受街坊递交的相关材料。据悉,《办法》规定正在领取住房补贴的街坊若选择轮候公租房的,在取得轮候号后的第二个月将停发租赁补贴。目前建设街收到的变更申请中,只有约1/10的街坊申请轮候公租房,其余的都选择继续领取补贴。

轮候者从8月起停发补贴

据了解,《办法》实施后,广州提供的住房保障方式有领取租赁补贴、轮候公租房、轮候购买经适房等3种,而申请对象只可选择其中一种。目前正在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的街坊,可变更选择轮候公租房。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的解释,在《办法》实施前已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的,从《办法》实施之月起按新标准计发住房租赁补贴。若选择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入轮候,轮候期间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提供住房保障方式申报指南显示,正在领取住房补贴的街坊如需选择轮候公租房的,须向街道递交《变更登记表》并领取受理回执,各级部门从7月15日起进行变更审核,住房保障部门将从8月起根据居民家庭选择确认的方式按规定提供保障。这意味着由领取租赁补贴改为申请轮候公租房或经适房的,租赁补贴自8月起停止发放。

多数街坊选择继续领补贴

记者从建设街有关部门获悉,目前街道相关部门正在接受街坊递交的材料。根据目前所递交的材料显示,正在领取廉租房补贴的居民大多数选择继续领取补贴。据了解,建设街约有五六百户居民正在领取廉租住房补贴,但目前向街道递交由领补贴改为轮候公租房的申请只有五六十份,仅占1/10左右。建设街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很多街坊其实也有犹豫,“能拿房子谁不想拿房子,但是在选择拿房子的这个过程中没有补贴,他们又有顾虑,担心等得太久但轮候不到房子,补贴也没了。”

住房保障Q&A

Q:廉租房公租房合并管理如何衔接?

A:在《办法》实施前已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且未到期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不予发放租金补助。租赁期满后,经审查符合承租政府筹集的公租房条件的,改签公租房租赁合同,按公租房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符合承租公租房条件的,应当腾退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可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仍不腾退的,按公房成本租金标准的1.2倍计租。

Q:公租房如何配租?

A:公租房实行轮候分配。住房保障部门对经审核取得公租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对象实行轮候管理,轮候配租程序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另行制订细则并公布。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型应与申请对象人数相对应。

Q: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是什么?

A:公租房的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市场租金水平,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特价部门确定并公布。承租政府筹建的公租房的,政府根据承租家庭的收入分档次发放租金补助。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或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或政府已有文件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优惠租金计租,不予发放租金补助。

Q:承租公租房的租金补助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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