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始起草房产登记制度 以人查房无技术障碍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内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后,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建部、国土部已经开始准备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作为完成此项工作的法制保障。
按照目前《不动产登记条例》(下称“条例”)起草的思路,“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有望借鉴并整合住建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的先行经验,整合国土资源部农村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登记信息。同时,在前期讨论和研究的准备工作中,涉及到部分“条例”中是否要针对性规定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的权限、范围等问题。
从2012年四季度开始,郑州房妹、陕西房姐、广东房叔等“丑闻”相继被网民曝出,此后多地均对“以人查房”进行了严格限制。也正因如此,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是否以法律法规的方式对查询权限进行针对性规定,无论对于反腐工作推荐还是个人财产信息保护都至关重要。
日前,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记者证实,目前,“条例”正处在紧张的前期准备研究工作中,已经进入相关起草工作的阶段。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是按照“信息化”和“可查询”的思路进行整合、设计,在“房叔”“房姐”等事件频繁爆发的背景下,“条例”是否涉及到对查询的权力、权限、范围等有针对性的规定内容,十分考验参与起草有关部门的智慧。
实际上,从目前技术条件而言,在全国范围内“以人查房”并无技术障碍,通过住建部于2012年6月初步完成的“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在技术上就可以实现。
同时,从技术设计角度而言,该系统进行“以人查房”没有障碍。且通过输入权属人姓名条件,可查询其联网城市内所有同一权属人名下的房产,以及这些房产的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和有关价格数据。
目前住建部采用权限方式对查询进行管理。据悉,如果按照现行“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的技术模式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权限管理”的模式有望延续。即在必要时,系统总控部门通过对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发放授权的方式,对特定条件的不动产信息进行定向查询。(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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