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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决定公积金入市

发布时间:2013-3-3 2:56:00 来源:现代快报 【字体:

公积金入市,必须保障个体选择权 2013年2月28日 南方都市报 社论

证监会表示,住房公积金入市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下一步将配合有关部门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模式,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

南方都市报一评

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归个人所有,未经绝大部分缴存者同意的情况下,证监会代为作主决定入市本无依据。且投资决策由谁作出,投资结果谁可负责,收益用于何处,亏损后果是否只能全民分担,这些问题目前均为无解,缴存者权益毫无制度保障。

公积金实现保值增值需兼顾安全与效率,入市并非唯一选择,而如需入市必须建立制度保障个体选择权,可效仿401K计划,设计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组合交由个人选择并让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这样可避免“被代表”的集中投资及上述若干问题,盈亏由缴费者自负。

网友声音

@静水流深6810:升值的钱发到个人账户?赔了呢?

@太阳给力:中国的股市总是无气无力的状态,“公积金入市”老百姓会有信心吗?

现代快报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