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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行政违法 房子两度离奇易主仍然要不回

发布时间:2013-3-5 14:04:00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字体:

法院:因房屋已再次经过买卖转移登记,不撤销房产证

邝婆婆弄丢了房产证,在补办房产证的过程中,却查证得知自家房屋短短一年间已两易主人。一怒之下,邝婆婆将房管局与购买此房屋的第一手买家黎先生告上法庭。昨日下午,越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广州市房管局向第一手买家黎先生核准登记房产证的行政行为违法,但考虑到该房屋已经再次经过买卖转移登记,故并未撤销黎先生的产权证。也就是说,邝婆婆要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恐怕还有漫漫的官司路要走。

[回放]房子两度离奇易主

根据房管局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记录,邝婆婆的房屋曾被两次转手。第一次转移登记时间为2011年9月,邝婆婆及其丈夫陈某深共同委托代理人容某麒将涉案房屋出售给黎先生。当时容某麒持南方公证处的委托公证书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管局根据与南方公证处联网的信息证实公证书为真。第二次转移登记时间在2012年3月,第二手买家邓小姐从黎先生那里购得涉案房屋,是涉案房屋现在的主人。更为复杂的是,邓小姐在购得房屋后,还把房屋抵押给了别人。

自己的房屋经过了几次转移,邝婆婆都蒙在鼓里。原告律师称,去房管局查档时,只知道房屋现在在邓小姐名下。直到起诉后,房管局将答辩状送达他们,才知道原来房子还经过了黎先生这一手。

[判决]房管局未进一步核对身份信息

得知邝婆婆的房屋被盗卖一事后,南方公证处对公证书进行了复查,查明2011年9月8日一男一女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所持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均系伪造,遂撤销该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