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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70%

发布时间:2013-4-8 20:30:00 来源:半岛都市报青岛 【字体:

据新华社北京(楼盘)4月7日电 为落实北京“国五条”调控细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日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从4月8日起,根据职工住房和收入情况对贷款实行差别化政策,旨在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贷款最高额度差别化

就职工住房情况 ,《通知》要求,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根据个人信用等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不超过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且不超过80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不受月收入限制。

就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通知》指出,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于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公积金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简称“无房有贷”申请者),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

提高高收入借款人还款额

为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使更多中低收入者获得贷款支持,《通知》就职工收入情况明确,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使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住房消费。

据了解,2012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672元,乘3是14016元,折合成年薪就是168192元。就是说如果北京一位职工年薪超过168192元,则公积金的每月还款额不得低于7008元。

公积金缴存严格规范

根据《通知》,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调整了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要求,避免出现“缴存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后即申请贷款”“通过补缴方式达到缴存要求”等情况。

解读

新政意在抑投机护刚需

此次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对百姓购房贷款有哪些影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及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专业分析。

当前,二套房贷的借款申请人中有改善型住房的需要,也存在部分购房者看涨“房价”,通过贷款进行投资投机。为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贷款差别化政策,对第二套住房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贷款差别化政策调整基于职工的住房情况,这既充分考虑到普通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也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的购房行为。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院总监张大伟表示,政策对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7成,是“国五条”出台后第一个明确上调二套房首付额度的调控政策。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院分析师张旭认为 ,要求“无房有贷”申请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卖小买大”等改善性购房者有所保护。

张大伟指出,中小户型首套自住房的购房者在信用、资质达到一定程度依然可以继续上浮贷款额度,体现出政策有利于保护首套房购房者。

“公积金贷款制度是为了保障"刚需"购房者的实际需求。”张旭指出,政策对大户型商品房、二套房购房者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限制,将促进购房结构更合理,进一步压缩投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