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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首套房还贷可用父母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3-5-3 2:10:00 来源:观点地产网广州 【字体:

观点地产网讯:

5月1日,中山(楼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首套房贷款满足一定条件均可提取父母公积金还贷,额度不足可增加父母为共同申请人提高贷款额度。

《通知》提出,在中山市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还贷本息总额的,其差额部分可由借款人的父母共同还款人提取,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还贷款本息总额。

在住房套数的认定方面则需共同计算父母及子女名下实际持有的住房套数,以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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