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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渐行渐近 深圳准备就绪

发布时间:2013-6-1 13:48:03 来源:新华网 【字体:

最近房产税又成为关注的焦点,从种种迹象来看,这次势在必行,而且会多个城市一起实行。中联地产评论员周庆亮分析,从深圳情况来看,各种条件已具备,出现在试点城市中是大概率事件,但由于依然是试点,预计征收力度不大,对楼市短期影响不明显。

征收范围:

确定针对增量房屋

国务院近日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2008年以来,国务院在批转发改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中,均提及房地产相关税收。综合历年的表述可发现,从2010年起,文件明确使用“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说法,而此前的表述多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未明确提及房产税。

高层针对房产税的表态渐趋明确,说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思路逐渐明晰。《意见》虽未明确房产税试点的时间表,但市场普遍预期试点很可能在下半年扩围。

由于房产税是已有税种,不存在开征的法律障碍,但在房地产相关税种尚未整合的情况下,房产税的开征有凭空加税之嫌,导致一些业主的反对。相关人士表示,出于试点顺利落地的考虑,房产税征收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该思路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增量住房进行征税,不会覆盖存量;二是在划定人均免征面积的基础上,对超出部分征税。目前,虽然不同城市拟定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不尽相同,但“增量征收”将是普遍原则。

城市选择:

或较大范围内铺开

对于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的选择,目前尚存诸多不确定因素。市场普遍预期,此前被频繁提及的杭州可能被纳入。

此前有消息称,“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今年已上报至国务院待批复,杭州征收房产税的通知拟于4月26日发布并从5月1日起执行。但截至目前,杭州并未开展房产税试点。“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与上海类似,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同时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在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之前,全国共有10个省(区、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包括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有分析认为,新一轮房产税试点城市可能在以上地区中诞生。

深圳,已经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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