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支招 家庭装修纠纷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彪 通讯员/罗云)当前,深圳很多年轻人购买一手房时,出于价格和装饰风格的考虑,常常会选择毛坯房,二手房购买者买房后也多半会重新装修。面对混乱的装修市场以及在装修信息上的不对称,市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日前,罗湖区法院民庭法官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家庭装修合同纠纷递增
据罗湖区法院数据,2011年以来共计受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33宗,其中家庭合同16宗,而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法官对案件调研后发现,该类案件频发的主因是目前深圳装饰装修行业极不规范。
不规范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没有资质的“装修游击队”充斥市场,发包方的家庭或个人缺乏对承包方资质的鉴别意识和能力,或者为了降低费用故意聘用这些游击队,以致工程质量无法保证;二是工程开始前,因为工程量小、标的小,不少粗枝大叶的家庭发包方仅和承包方进行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对变化的工程量双方也没有签署工程量增减项目单;三是工程结束后,承包方收钱走人,却未出具收据和发票。
家庭装修要有合同意识
对此,法官建议市民在进行家庭装修时一定要有合同意识,在施工前必须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在工程量发生变化时也要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和工程量确认书。付款时,最好使用银行转账(转账记录可作为索赔依据),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多次支付,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而且最重要的一条,一定要让收款方出具正式的收据或发票。最后,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市民应立即起诉或申请仲裁,同时切记不要对现场进行任何修复,因为这会破坏证据现场,使得司法鉴定和评估无从开展。
宏观层面,法官还建议,针对目前装饰装修行业的混乱现状,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家居家装行业监管机制,提高装饰装修行业准入门槛,从严查处无证挂靠和非法挂靠的施工队伍,禁止有资质的企业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其次,装修行业协会应起草出台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制订推广使用家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同时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推动深圳家装市场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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