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J“太大而不能倒”银行如何瘦身
北京时间3月11日,《华尔街日报》刊登题为《如何收缩“太大而不能倒”银行》的评论文章,现全文摘要如下:
目前,十几家大型银行所持资产占美国银行业总资产近70%。这种资产的集中,并非一朝一夕形成,但却是在08年至09年金融危机期间加剧的。当时,有几家大型银行因陷入金融困境不得不选择破产,而将它们消化的也是大型银行,而且在吞并之后,后者的规模变得更大,而且貌似很健康。如此一来,美国的金融体系愈发不平衡。
与此同时,仅在美国银行业占0.2%的被认为是“太大而不能倒”的银行,相比较其他99.8%而言,享受着完全不同的待遇。当然,它们享受的待遇,也和其他企业不同。含蓄的政府政策,已经将这些大型金融机构派出在破产和创造性毁灭的正常进程之外。没有了破产的担忧,这些银行和它们的伙伴就能够承受更多的风险。此外,它们享受的优待,有时已经超出了法律的范围。
3月6日,美国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Eric Holder)在参议院例会上承认,当银行被冠上“太大而不能倒”的标签时,就很难检控它们,因为一旦指控这些银行存在违法行为就势必会给国内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大型银行的筹资成本,要比小型银行的更加便宜。据包括IMF和国际清算银行发布的报告在内的很多研究估算,这种优势可达到1个百分点,或者每年500亿至1000亿美元,即便是在金融危机期间亦是如此。正是利用该优势,美国最大型的银行组织,如今变得更大且更具风险性。
显然,这是非常不公平的。这种差别待遇,削弱了美国民众对法律规定和民众的信任。众所周知,正是为了解决这种不公平的金融现象,才有了《多德-弗兰克法案》和《消费者保护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的承诺,就是结束“太大而不能倒”。然而,事实证明,这一承诺成了空话。
此外,旨在限制大型金融机构的市场规则,相对匮乏。为了解决这种不合理的现状,我们给出了适度的提议,如下:
首先,我们应该撤回联邦安全净存款担保和美联储折现窗口(仅适用于传统银行的);
其次,所有非银行分支和母公司的消费者、债权人和相关业务,应该签署一项简单、立法绑定且清晰的公告,接受没有政府担保的投资;
第三,我们建议,大型金融持有公司应该被重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的公司实体能隶属于敏捷的破产进程。
上述提议的目的很简单:所有的银行都应该服从同样的监管和监督,更为重要的是,它们应该服从市场规则。
我们认为,采纳我们的提议,就意味着避免了一场或将破坏美国人对公平和经济体系公正的信任的危机。为了更好地收缩“太大而不能倒”银行,美国国会应该重新撰写《多德-弗兰克法案》,让它变成一项真能解决该问题的法案。当然,我们的提议并不会导致更大政府的出现。
本评论作者理查德•费舍尔和哈维•罗森布卢姆,分别是美国达拉斯联储的主席,和执行副总裁暨研究主管。(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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