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关于召开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12江药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3-037
债券简称:12 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关于召开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12江药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2012年《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将据此回购股份。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现计划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12江药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2日9:30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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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权益登记日:2013年12月5日
6、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
二、 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12江药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
三、 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0日(9:00-12:00,13:00-17:00)
2、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被代理人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登记方式: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专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到达公司或受托管理人办公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3年12月1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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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田永静、艾雯露
邮 编:330096
电 话:0791-88169323
传 真:0791-88162532
2、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7层
联系人:张华、赵一凡、叶晶
邮 编:100033
电 话:010-57601915、021-33938900
传 真:010-57601990、010-57601996
五、 表决程序及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张“12江药债” (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所持债券无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3、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4、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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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2013年11月27日附件 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附件 2:授权委托书
4/6附件 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 20 元/股(以此为基础计算,预计回购股份约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3.2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可以承受不超过 2 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就“12 江药债”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请“12 江药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2江药债”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12 江药债”提供担保。
5/6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12 江药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 同意 反对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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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注: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3、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的债券张数:委托人的证券账号: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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