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期间“13苏新城”公司债券继续交易的公告
鉴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控股”)换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事宜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将着手实施本次换股吸收合并。
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为确保现金选择权和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顺利实施,本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11月3日起连续停牌,不再交易,直至完成终止上市手续。2015年11月2日为本公司股票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已于2015年5月19日召集公司债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13苏新城”公司债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方案的议案》,“13苏新城”公司债债券持有人同意其将在“13苏新城”的存续期内仍按照相应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继续履行债券持有人的全部权利义务,不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要求提前清偿“13苏新城”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就“13苏新城”提供担保,“13苏新城”相关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新城控股承继。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新城控股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13苏新城”公司债券将继续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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