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公告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置业”)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蚌埠置业拟通过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委托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借款情况
(一)借款金额: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24个月;
(三)借款利率:不超过11%。
截至2013年2月底,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71,520,0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79%,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蚌埠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委托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春明道北侧法定代表人:杨小青注册资本:322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号:130000000010840
经营范围:对建筑业、工程设计业、房地产业、建材制造业、金属制造业、卫生业、金融、保险业、采矿业的投资。
三、关联交易
定价依据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本着全力支持蚌埠置业发展的原则,经过与蚌埠置业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了本次委托借款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蚌埠置业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连续十二个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荣盛控股、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5,095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蚌埠置业通过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向关联人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借款。本次委托借款金额不高于4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11%,借款期限为2年。荣盛控股本着全力支持公司的原则,经过与蚌埠置业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成本确定了本次委托借款的交易价格。同时参照了2013年公开披露文件中其他上市公司委托贷款的借款利率,我们认为,委托借款的利率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借款符合公司2013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耿建明、杨绍民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楼盘)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七、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按照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息、资金费用使用情况或担保费用总额作为关联交易金额。
由此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8,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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