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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试点“一址多照” 写字楼或将不再“空巢”

发布时间:2013-6-24 8:46:00 来源:广州日报 【字体:

广州试点“一址多照” 写字楼或将不再“空巢”

珠江新城冒出越来越多写字楼。(资料图片) 记者王维宣 摄

不强制要求网店开办者申领营业执照

6月20日,广州市首次公布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系列文件,并向社会征求意见。21日本报率先报道后引起广大市民及创业者的热议。

此前,创业者想领取营业执照,先要找到一个注册地址做房屋租赁备案,即使注册地没有实质使用意义,注册地址也不能空白。这样一来,部分办公地点租赁后闲置,就产生了资源浪费。而除了要交高昂的租赁费之外,创业者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期间,在各相关部门办理住所登记的各个环节,还可能被“搭车收费”。

上周四,广州市首次公布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系列文件,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此前呼声较高的“一址多照”在本次公布的商事改革方案中得以体现。

新办法拟规定,商事登记机关允许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商事主体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在本市同一行政辖区(区、县级市),允许商事主体的实际经营场所与住所分离,无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仅作备案即可;外地商事主体来穗办理分支机构的,按广州市商事登记办法进行登记。

广州市工商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做法的主要目的正是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有限度地放宽经营场所的限制。

房产中介小顾坦言,一旦新办法实施,可能使依靠注册登记地址出租为收入的企业,生存空间减少。不过,他认为一些高档的写字楼受影响的可能性不大,受影响的主要是微型办公室。

许多在家创业的网店主,了解到经营场所限制放宽,很希望将来能申领到营业执照。那么,广州商事改革后,对于注册公司,是否只需自行申报住所,不需审批,且场所可共用、住宅或车库也可注册?

“根据广州的情况,新办法仍规定仅商用物业才可注册公司,住宅、车库等暂时不符合要求。”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出于物业用途属性等方面的考虑。不过,她同时指出,为了鼓励创业,法律不强制要求个人网店开办者申领营业执照。

对于“一址多照”管理中的必要防范,张云珠表示,广州采取了最为翔实和严谨的管理措施:“其实广州在试点期间进行‘一址多照’,主要是针对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比如广州高新科技园区和中小微企业,广州鼓励中小微企业在科技园区创业,由企业孵化器公司给予指导,同时降低这些创业型公司的准入门槛。”

其他利好

资金松绑人人可以白手起家

除了“一址多照”的放宽,新办法还将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南沙新区、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和天河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区域)等六个试点试水“先照后证”、资金和经营项目双双“松绑”等措施。

比如说如果想开一家餐厅,此前需先办理相应的前置许可证,跑遍卫生、消防等颁发前置许可证的部门,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开店迎客。新办法则非常简单,由于实行的是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经营项目审批不再作为工商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直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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