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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遗弃丈夫死后妻抢房产 法院判决女子丧失房产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3-4-14 3:05:00 来源:东方网 【字体:

东方网4月14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管女士结婚二三个月即抛下病中的丈夫自己回了老家,但当她得知丈夫病故后却要求继承丈夫的房产。日前,宝山法院判决管女士构成遗弃被继承人行为,丧失继承权。

2004年4月,管女士与前夫离婚后来沪打工。2007年10月,经人介绍与黄某登记结婚。婚前,黄某与父母共同拥有沪太路4099弄一套住房的产权。婚后,因黄某身体原因,管女士与黄某只共同生活了两三个月便分居,在没有办理离婚的情况下,管女士抛下患病的丈夫回老家,两人再无往来。此后,黄某及其父母均因病相继去世。黄某膝下无子,三人在患病期间由黄某的四个兄弟照料。

2010年4月,管女士与前夫登记结婚,两个月后又离婚。

去年年底,管女士得知黄某去世,即向宝山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黄某及其父母留下的遗产。

庭审中,黄某的四个兄弟均表示原告对房产无权继承,因为她抛弃了生病中的丈夫,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又与他人结婚,所以已不是黄家人。而与之相反,虽然五弟从小送给别人家领养,但他没有与黄家断绝来往,长大后一直相互走动,也对父母尽到了孝道,应当享有继承权,故对沪太路的房产,主张应由四兄弟平均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