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2011年公司债券2013年付息公告
股 票 代 码 : 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 号 : 2013临 -016
债 券 简 称 : 11湘 电 债 债 券 代 码 : 12208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 潭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年 公 司 债 券 为 5年 期 固 定 利 率债 券 ( 以 下 简 称 “ 本 期 债 券 ” ) , 本 期 债 券 将 于 2013年 7月 15日 支 付 2012年 7月 15日 至 2013年 7月 14日 期 间 ( 以 下 简 称 “ 本 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本次付息”)。根据《湘潭电机股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2011年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的 有 关 规 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 券 名 称 : 湘 潭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年 公 司 债 券 。
2、 债 券 品 种 : 5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 。
3、 债 券 简 称 : 11湘 电 债 。
4、 债 券 代 码 : 122084。
5、 发 行 规 模 : 本 期 债 券 的 最 终 发 行 规 模 为 9.5亿 元 。
6、 债 券 利 率 : 本 期 债 券 的 票 面 年 利 率 为 6.18%, 在 债 券 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 债 券 形 式 : 实 名 制 记 帐 式 。
8、 起 息 日 : 2011年 7月 15日 。
9、 利 息 登 记 日 : 2012年 至 2016年 每 年 7月 15日 之 前 的 第 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付 息 日 :2012年 至 2016年 每 年 的 7月 15日 为 上 一 个 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上 市 时 间 和 地 点 :本 期 债 券 于 2011年 8月 15日 在 上 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 登 记 、 托 管 、 委 托 债 权 派 息 、 兑 付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及兑息日
1、 本 次 付 息 债 权 登 记 日 为 2013年 7月 12日 。
2、 本 次 付 息 兑 息 日 为 2013年 7月 15日
三、付息对象
本 次 付 息 对 象 为 截 止 2013年 7月 12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收 市后 ,在 中 证 登 上 海 分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11湘 电 债 ”持 有 人 。
四、付息办法
1、 本 公 司 已 与 中 证 登 上 海 分 公 司 签 订 委 托 代 理 债 券 兑 付 、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依据兑付兑息协议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兑付兑息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 公 司 将 在 本 次 付 息 兑 息 日 前 的 第 2个 交 易 日( 2013年 7月 11日 )16:00时 前 将 本 次 付 息 的 利 息 足 额 划 付 至 中 证 登 上 海 分 公 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 证 登 上 海 分 公 司 在 收 到 款 项 后 ,通 过 资 金 结 算 系 统 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本期债券利息。
五、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 纳 税 人 : 本 期 债 券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
2、 征 税 对 象 : 本 期 债 券 的 利 息 所 得 。
3、 征 税 税 率 : 按 利 息 额 的 20%征 收 。
4、征 税 环 节 :个 人 投 资 者 在 兑 付 机 构 领 取 利 息 时 由 兑 付 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 扣 代 缴 义 务 人 :负 责 本 期 债 券 付 息 工 作 的 各 兑 付 机 构 。
六、相关机构
1、 发 行 人
名称: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 湖 南 省 湘 潭 市 下 摄 司 街 302号法定代表人:周建雄联系人:李怡文电 话 : 0731-58595252传 真 : 0731-585952522、 主 承 销 商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银 城 中 路 200号 中 银 大 厦 39层联 系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8号 盈 泰 中 心 2座 15层法定代表人:许刚联系人:陈志利、庞伟电 话 : 010- 66229000传 真 : 010- 66578972邮 政 编 码 : 1000333、 托 管 人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东 路 166号 中 国 保 险 大 厦联系人:徐瑛电 话 : 021-66870114邮 政 编 码 : 200120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 O一 三 年 七 月 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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