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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升 昆明仍维持60%

发布时间:2013-4-9 7:06:00 来源:云南网 【字体:

北京(楼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7日发布通知,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简称“贷款”)差别化政策。从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昨日,记者从昆明(楼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昆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无变化,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60%。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二套房申请贷款,首付款比例明确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一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贷款额度方面,将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

对此,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余茂先表示,目前昆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没有变化,仍执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而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贷款额度方面,昆明已于去年9月28日起调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开户满12个月,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开户满12个月,该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