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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材料申请房产登记 最高可罚三万元

发布时间:2013-2-25 15:34:00 来源:羊城晚报广州 【字体:

房屋“限购令”出台后,房产登记中造假现象日益凸显,深圳市将增加对以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的处罚。2月22日,《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该条例中规定通过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该条例规定,房产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房地产权利证书的真实性;各申请文件所证明事实的关联性;申请登记主体、申请登记房地产、申请登记内容等申请登记事项与申请文件所证明事实的一致性等多项内容进行审查。(蒋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