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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嫂”家庭收入能负担房款

发布时间:2013-2-25 15:31:00 来源:羊城晚报广州 【字体:

记者日前获悉,陈秀萍实名举报福建“房嫂”一事,证监会纪委正在深入调查。就目前情况来看,田荔琴丈夫从1998年起担任民营企业高管,其家庭收入在购房期间能够负担购房款。鉴于举报涉及的房产交易情况比较复杂,调查取证会有一个过程,相信很快会有结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