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细则落地首日个税仍按旧标准 二手成交走弱
网易房产4月1日讯 备受瞩目的广州版国五条细则于3月31日晚上正式出台,细则明确,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本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补办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不予认可、项目定价过高不核发预售证,但对于20%个人所得税以及从化增城是否限购,细则的表述却相当含糊。
有中介人士表示,虽然差额20%个税标准在广州仍未执行,但由于3月份集中消化了相当大比例的购房需求,余下需要赶搭末班车的需求已经不多,因此4月份市场成交量必然出现大幅度回落。如果广州未来严格执行该措施,对二手市场将造成重大打击,税收所增加的成本会逐步转移到购房者身上。
广州个税仍按照旧标准执行
“今天我们仍有带客户去交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与之前相同,仍然是交易总额1%的标准”,满堂红丽江花园地铺的经纪小郭告诉网易房产。
根据广州版国五条规定,广州将严格执行国五条中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但目前广州市地税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配合,仍在对具体操作细则进行研究,待明确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满堂红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接受网易房产采访时表示,由于广州尚未落实个税政策,因此“缓冲期”较此前预期要长,部分仍在办理按揭或者等待赎契的客户如今也可以借机赶搭末班车。
根据满堂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3月26日晚上6点,3月广州二手住宅“签约+递件+结案”宗数为6394宗,而2月整月广州二手住宅“签约+递件+结案”宗数为1444宗,前者是后者的4.4倍。但与此同时,签约量最高的是第二周(3月9-15日),日均328宗,之后开始逐步减弱,到了第四周(3月23-26日)日均签约量已经下降至150宗,成交冲高回落的走势明显。
周峰认为,虽然差额20%个税标准在广州仍未执行,但由于3月份集中消化了相当大比例的购房需求,余下需要赶搭末班车的需求已经不多,因此4月份市场成交量必然出现大幅度回落,跌幅如果低于30%已经很不错。
地方政府执行力度成关键
按照国五条细则,规定二手房转让从此前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 或者总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统一为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世联地产研究报告认为,此前市场普遍按照总房款的1%计二手房所得税。若这项政策得到严格实施,将直接增加二手房交易成本,但该项政策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房屋原值的认定,而目前仍缺乏相应的界定标准。
但竞宇按揭总经理鄢红胜告诉网易房产,目前在广州,除了房管局的网签数据,地税局也会有纳税备案的数据,这意味着大部分商品房均能查到原交易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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