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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办法五一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3-5-2 8:47:17 来源:广州日报广州 【字体:

区街工作人员培训完毕后将接受申请

昨天起,《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揭开广州保障性住房发展史新的一页。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广州计划在今年下半年推出首批公租房,市住房保障办将在对区街两级工作人员培训后,正式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

据悉,目前已经纳入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的家庭,将直接纳入公租房的保障体系。而对于已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正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从本月开始将有一段时间来考虑选择继续轮候,或按照《办法》提出的另一种保障方式领取租赁补贴,这两种方式只能二选其一。其中,登记改为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将优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登记改为申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将按规定受理申请,并在经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发放租赁补贴。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会于近期公布具体的操作程序。

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广州已加大了保障房建设力度,力争在今年底前推出约7000套公租房(含廉租房)接受申请,主要分布在天河区珠吉路段、海珠区赤岗路段、黄埔区南岗镇及白云区龙归等地区。

因重大疾病5年内转卖房产也可申请

根据《办法》,申请人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为:1人户低于24795元;2人户低于45458元;3人户低于61989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家庭资产净值标准:1人户低于13万元;2人户低于24万元;3人户低于3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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