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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丰控股举债58亿 强拆广州金陵台或为止损

发布时间:2013-6-18 23:34:19 来源:a href=httpwww.21cbh.comHTML 【字体:

烂尾地,开发商是否有权拆屋

两年遭两劫,两幢民国建筑灰飞烟灭

一纸“缓拆令”,最终还是难以逆转民国时期建筑金陵台被拆毁的命运。

6月10日深夜,广州民国建筑金陵台及妙高台被拆毁引起社会关注。6月18日午间,据经济通通讯社报道,丽丰控股通过香港本地报章刊登声明称,其附属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拆迁未触及广州法规,并称自己“于2009年取得广州市征地办发出的拆迁许可证,进行土地上遗留建筑物的拆迁及补偿工作。”

但21世纪网查阅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拆迁公告资料发现,2009年9月4日,房管局对越秀区观绿路22号之三,诗书路69号、69号之一、71号,金陵台2号,妙高台1号核发拆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9月3日。2011年9月4日核发拆迁延期许可,有效期至2012年9月3日。此后,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没有再续期,此外,对该项目并无再进一步的延期公告。

丽丰控股举债58亿 强拆广州金陵台或为止损

广州诗书路金陵台、妙高台的部分建筑被悄然拆除,现场只剩瓦砾一片

此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此事回应称,上述地产公司是在“未取得拆迁许可延期的情况下”就拆除了诗书路民国建筑,市国土房管局将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速处理。对此,21世纪网6月18日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致电并发送采访函,截至下午18时,该局尚未有回应。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对该地建筑是否是文物的鉴定至今不够清晰,相关部门在出让该地块时对公司应有告知义务。一位地产分析师对21世纪网表示,之所以出现强拆的现象,一是因为政府之前对拆迁与否没有确定说法,且从去年5月发下缓拆令至今已过一年;二是公司如暂停拆迁,将承受贷款利息、拆迁成本加剧等损失,而最近两个月内丽丰控股已举债58亿元,深夜强拆或为“止损”。

丽丰控股举债58亿 强拆广州金陵台或为止损

丽丰控股回应:拆迁未违规

金陵台及妙高台为民国时期建筑,在去年5月,金陵台就曾因开发商拆迁引起当地业主及社会关注,在广州市越秀区文广新局、广州市规划局等多部门的干预下,拆迁被叫停。

时隔一年多,开发商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丽丰控股旗下公司)在6月10日深夜开工,将金陵台2号、4号与妙高台1号、3号的残留部分拆毁。

“这并不出乎意外。”亚太城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谢逸枫对21世纪网表示。谢逸枫称,当地政府对于文物建筑拆与不拆,没有明确规定,才出现了所谓“强拆”的现象,在土地出让的时候,开发商并不知道有没有文物在里面,直到开始拆迁了,才对其进行鉴定,而开发商一旦停工,损失太大。

据了解,被拆迁的地块,在2007年7月以捆绑烂尾地方式拍卖,丽丰控股附属公司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3.16亿元的天价竞得。2012年5月的拆迁引起关注后,越秀区文广新局到现场考察评估,建议将广州市规划局建议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和诗书街69号之一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留,拆迁被叫停。这距离拿地已过去五年。

2013年6月10日,开发商深夜拆毁被建议保留的历史建筑。七日后,6月18日据经济通通讯社消息,丽丰控股于香港本地报章刊登声明,指其附属公司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取得广州市征地办发出的拆迁许可证,进行土地上遗留建筑物的拆迁及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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