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受让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
为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与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地产”)签署关于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及(或)阳光房地产以人民币31,180万元受让增持名城地产所持有的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泰房地产”)25%的股权(以上事项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汇泰房地产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楼盘)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阳光城:受让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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